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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說法律三昧經 第一講

證道者 講解|終審精校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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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同修好。今天我們一起學習《佛說法律三昧經》。這部經收在《大藏經》,是第六百三十一部,譯者是月支國居士支謙。

我們先解一下經題:法律三昧經。這裡的法律,不是我們現在的法律這個意思;這裡的法律,指的是佛法和戒律。當然戒律也是佛法的一部分,可以融合在佛法裡頭說,也可以單列出來,像三藏典籍裡頭就有經、律、論三部分:經和律都是佛說的,律是佛制定的戒律;論是佛的弟子們、後世的高足和菩薩們所寫的闡釋佛法和戒律的一些論述。

那這個法律三昧的意思,是說佛弟子們在修學佛法和持守戒律、包括研究戒律的時候,應該有的一種狀態,也就是三昧的狀態。三昧本意是指禪定的時候心一境性,就是專心地定在一個事情上。禪定的時候什麼叫做入定?就是你不想七想八,你的心就是定在一個境界上,那叫做禪定。這裡就引申來說:在學習修證佛法、持守戒律方面,要有這種心一境性、專心致志的精神——專心致志地修證佛法、持守戒律,要有這種心一境性的精神,叫做法律三昧。佛就是在這個法會上講:怎麼一心一意地持守戒律、修證佛法。這是經題。

譯者,是東吳時代的。這個「吳月支國」,不是說東吳時代有個月支國,是說這個譯者支謙居士是月支國的後人。月支國是當時在邊疆曾經興盛過的一個國家,後來衰落了。支謙居士的祖父,就帶了一百多族人遷居到中原來,這些過來的人都是月支國的後裔,所以我們讀經時經常看到「月支國居士支謙」,講的就是月支國的後裔支謙居士。那為什麼有個吳?是因為他後來到了東吳,因為他很有才、很有智慧,被聘為太子傅——就是孫權的太子孫亮,他做了孫亮的師父——所以就給他標明是吳,等於是指的東吳時代,就是支謙居士活動的時代是在東吳。這位支謙居士我們以前介紹過,就不再重複了。他譯了很多經,貢獻很大,我們感恩他。那我們就開始學習經文:

聞如是:一時佛遊於摩竭提國,與大比丘眾俱,及諸菩薩、四部弟子、天人、龍神一切大會。

聞如是,就是正信序。一時,這裡指的是有一段時間,佛住在摩竭提國——多數都譯成摩揭陀國,一樣的,他這裡譯成提,就是音譯了。佛住在這個國家。這個國家在恒河中下游,也就是現在印度東部的大部分地區,也是當時十六雄國之一,它的首都就是王舍城。佛跟很多大比丘在一起,還有諸菩薩和四部弟子——就是比丘、比丘尼、優婆塞、優婆夷,叫四部弟子——還有天人、龍神。天人就是天上的天人;龍神是指龍族的,也叫龍眾,因為這些龍都是有神力的,所以也叫龍神,一般指的是天上的龍。大家都在一起,就是參加一個法會了。接下來:

佛告眾會:有法律三昧,菩薩學者當以和順調其情性,深入微妙,不得輕慢。所以者何?未深入者,不識三學功德厚薄,或以放恣,失其本意。

佛告眾會,就是佛跟參與這個法會的大眾說:有三昧叫法律三昧,意思就是我們剛才解題的時候說過的。然後「菩薩學者」,指的是修學菩薩道的學者,也就是行者了——這個學者不是我們現在說的研究學問的學者,菩薩學者指的是修證菩薩道的佛弟子,也就是行菩薩道的行者。

佛說,這個修行菩薩道的行者,應當以和順調其情性。這個和順,也叫柔順,在佛經裡經常出現,有一個階位就叫柔順忍。得柔順忍,也就是在證得無生法忍之前必須有的一個狀態,叫做心智柔軟、堪受實相、未及無生,名柔順忍。也就是說你得到柔順忍這個階位的時候,你的心和智非常柔順了,沒有我執和我慢了,所以叫做堪受實相。實相也就是無生法,也就是證得這個生命的實相。那這個實相,因為是完全顛覆我們的常識的,跟我們所誤以為的真相是完全顛倒、完全相反的,所以你如果心智不調到柔順忍這個位置的話,你是不能接受的,你會排斥、你會有質疑。所以一定是要得柔順忍,才能接受這個關於實相的解釋,所以叫做未及無生之前,要先得這個柔順忍;這樣接下來他才有可能、或者能夠接受無生法忍的法義,或者能夠實證到這個無生法忍。所以這個柔順忍非常重要。以前我們學經的時候也提示過:修學佛法的行者,一定要放下我執、去除我慢,否則叫做我慢山高,法水不入——你很傲慢、很驕傲,你覺得自己很對,那你根本就沒法接受佛法。應該以和順調其情性,把自己調得很柔軟了,然後才能夠深入微妙、不得輕慢。

就是說既要把自己調到很柔軟,同時還要深入微妙。這個深入微妙只有四個字,但其實有很多含義。首先深入,就是說你要深入經藏,你要學深經。經藏和深經,就是大乘的深經,都是在解釋那個甚深微妙法、解釋那微妙之義——這個又深又微妙、又難以言傳的大乘法義,你必須深入去學習、體會,努力去修證,要有這樣的態度,才有可能接近它、理解它,甚至直至證得它。不能夠以輕慢的態度——輕慢態度,你是肯定連接近都接近不了的。所以說深入微妙、不得輕慢。

接下來經文說「所以者何?未深入者,不識三學功德厚薄,或以放恣,失其本意」。為什麼必須要深入微妙、而且不得輕慢?因為如果你不深入,你就不懂得三學的功德厚薄。三學就是戒定慧三學。貌似很簡單的三個字,戒定慧,好像誰都懂,但是其實這裡頭也是有很深的義理的。戒比較直截了當,就是持戒;但是持戒是以戒致定,你必須持戒,你才能禪定才能修得好。以戒致定,由定發慧——這個由定發慧裡頭就有很深很妙的地方,因為我們很多地方都在講:不經禪定,無有智慧。這個智慧就不是我們一般常識所理解的那些智慧了,這個智慧是要由定發出來的。也就是說你要進入比較深的禪定,至少是你要萬緣放下、一念不生;然後還要有別的因緣配合,在因緣成熟的前提下,你又是萬緣放下、一念不生地在禪定中,這時候才有可能靜極生覺、照見實相。這個實相是這麼來的:你必須在定的狀態中,才能靜極生覺,才能獲得證入實相。實相就是那個深慧,你證得實相,你就理解了大乘佛法那個深入微妙的法義了。

所以佛說,你不深入的話,你就沒辦法了解戒定慧三學這三件事情的功德厚薄。你要淺淺地知道戒定慧,就是持戒、禪定,然後智慧唄——你根本不知道這個慧指什麼,不知道為什麼禪定能發慧,還以為這個智慧就是讀讀論、讀讀經就能獲得了。那個是能獲得一部分,但是真正的第一義,真正完全了解、完全親證到、實證到的,是一定要靠定的。所以叫做不識三學功德厚薄——不深入的話,就不識三學功德厚薄。

然後,不識三學功德厚薄的話,就有可能會放恣——「或以放恣,失其本意」。這個也是講得很正確。就是說有的人讀點經文,或者聽一點——甚至都沒有讀經,只是聽現在的一些比較有名聲的法師也好、居士也好講一講,這種轉手講的、轉述的一些佛法或者一些義理——就覺得我懂了。這樣就會放恣:放縱自己,然後就恣意去行動,就失本意了。失什麼本意?失了佛弟子的本意。我們大乘佛弟子的本意,就是要通過修學佛法,了解宇宙生命的實相,然後成就菩薩道,最後成佛,這是大乘佛弟子的本意。但是如果你不深入的話,你就有可能失掉這個本意。接下來佛會詳細列舉,我們來看經文:

當知是輩有十二事,自墮大罪,終不可悔。

一共有十二種狀況,這種狀況的話,就會自墮大罪、終不可悔。不可悔,就是說這個人犯的這個罪——在佛法裡說,有可悔罪、有不可悔罪,比如說殺人就屬於不可悔罪,但是你要是誤傷動物什麼的,就屬於可悔罪。可悔罪就是說你通過懺悔,可以清淨它、清淨這個業障,叫可悔罪。接下來佛就列舉了十二種:

何謂十二?有人學道,不得明師,見聞未廣而自貢高,欲求名字,謗菩薩法,以為不要,妄造譁說言我師說,既已自墮復墮他人。此如獼猴毒羹之喻,但欲害彼,不知還自殺。是一自燒。

佛就先講了第一種。第一種就是說,有的人學道、學佛道,但是沒有得到明師、沒有遇見明師,也沒有努力去找明師,然後見聞也不廣,就開始驕傲起來了,然後就想求名求利了。因為他沒有明師指點——菩薩法是很深的,大乘佛法是很深的,如果自己沒證得、又沒有明師指點的話,是沒有辦法真正解悟的。這種人,沒有明師指點,但是又很驕傲、很貢高,剛懂一點就開始謗毀菩薩法了,「以為不要」——就是說他不解菩薩法裡頭的要義,就造一些嘩眾取寵的東西,然後還說這是我的老師說的什麼的。這樣就墮落自己了,又使別人墮落。這就像那個獼猴毒羹之喻——佛可能講過一個獼猴毒羹的故事,就是說想害別人,但不知道實際上也害了自己。這種叫做一自燒。自燒,以前我們學《四十二章經》的時候學過:你逆著風拿了一個火炬,結果就可能會燒到自己的手,這叫自燒。佛就說,這種沒有明師指教、自己又貢高我慢、亂造譁說、還謗菩薩法的人,就叫做自燒。這是第一種。接下來經文:

有人學菩薩法藏,得聞深經,未曾問師,不知義趣,自用隨意,及以輕慢成就菩薩。是二自燒。

就是說有人學菩薩法藏——也就是大乘經典——也得聞深經、聽到深經了,但是因為沒有問過老師,不知道這個義理,他就自己隨意去理解了。隨意理解,因為第一義很難解嘛,往往自己會解錯;解錯以後他又不去深究、不繼續努力去鑽研,就以輕慢的態度來「成就菩薩」——這裡是說以輕慢的態度,誤以為他所理解的就是菩薩道、就是菩薩道的義理。這叫第二種自燒,也就是自己毀壞自己修證的事業。接下來講第三種:

有人已學深經,中道更墮弟子學者,毀笑大道以為迂遠。是三自燒。

就是說有人也學了深經了,但是因為不解,他就中道更墮弟子學者。這裡的弟子學者,指的是聲聞弟子——有一些法師、譯師譯這個聲聞弟子的時候,就譯成弟子;弟子學就指的聲聞學,聲聞學就是小乘了。他說的就是:學深經學到中道,或者因為不懂不解,或者因為小乘根性、不理解不能接受,他就又回去學小乘了,叫做中道更墮弟子學者。回去學小乘以後,本來也罷,他又「毀笑大道以為迂遠」,這就很不對了。毀笑大道,就是說他不解大乘這個深廣究竟的道理義理,因為他不解,他就誹謗譏笑這個大乘的義理,以為你那個太迂腐了,或者說太不著邊際了、太玄了什麼的,這就叫毀笑大道以為迂遠。這種是第三種自燒。接下來經文:

有人學不深入,但欲依道全保其命,不解道理,專行謗訕深經大法。是四自燒。

有人學得不深入、沒學多少,就想要依靠這個佛道來全保其命。這個全保其命,就是說他想要依靠這個佛道來活得好——不只是簡單地維持生命來修道,而是想讓自己一生都活得好,也就是靠佛法掙錢,靠佛法得名得利。因為他不解、又學得不深入,結果他為了全保其命,要給人講、讓人供養他,這樣的話就變成謗訕深經大法了——因為他不懂,然後就亂說,這客觀上就造成專行謗訕深經大法。這也是很重的一個罪過,這叫四自燒。接下來是第五種:

有人雖學,無有至意,但欲容身,虛飾自可,得經好語,與非其人,令到見者諂意,啤呲以為不然,聚踧偽骸,造謗長短,欲望其譽。是為五自燒。

這第五種是說,他雖然也學佛法,但無有至意。無有至意就是說,他沒有真正地發心說是為了真的要去學佛的義理,去真學、真信、真解、真修,他沒有這個至意;只是為了要容身,為了自己活得能夠安身立命,所以就虛飾自可——拿這個佛法來做一個裝飾:你看我懂佛法、我是修行人、我是什麼什麼,這叫虛飾自可。然後讀一點經,得到一點經上的好的句子,就到處說、與非其人——就是亂說,到處說。讓見到的人,不是適合的人,或者諂意,或者啤呲:或者就是以諂媚的態度隨便亂誇一通,或者就是以一種譏謗的態度誹謗、不以為然。然後就會聚踧偽骸——聚也是聚集的意思,就是積聚了一堆偽的、假的東西。這樣導致造謗長短,實際上只是想要得到那種聲譽——他自己的聲譽。這叫第五種自燒。接下來講第六種:

有人頑闇,嫉妬賢能,常懷毒心向講法者,不惟道德,但貪利養。是六自燒。

頑闇這個詞用得非常好、非常準確和形象。就是有的人腦子很不開化,只知道那點自私自利的事,又不懂法,叫頑闇。然後只知道嫉妒賢能,老有一種毒心向講法者。為什麼常懷毒心向講法者?就是嫉妒、瞋恨:覺得你能講法我不能,他就嫉妒懷恨。然後不惟道德,不是為道德之事,只貪那個名聞利養。這種人叫做六自燒。其實這些最後燒的都是自己、傷的都是自己:他嫉妒人家、嫉妒賢能,賢能也不可能被他嫉妒著——我們學《四十二章經》學過這個。接下來第七種:

有始入學,從明師得決,不念恩德,反有人工言:『我自知』,既不自解,亦不肯復從師問經,此無反復,罪不輕矣。是七自燒。

就是說有剛開始學習的,從明師——就是真解佛法的老師——得到這個要訣,或者說得到很重要的指教了;但不念這個明師的恩德,反有人工——反而有一些人為的小動作、小心思——說「我自知」:我都知道了、我自己就知道,不用他,認為自己已經都知道了。然後有一些不解的東西,他也不肯再去問老師。所以叫做此無反復——有一些深義,尤其第一義的,你沒有反覆學習、反覆思索,你是沒辦法解悟的;所以不解的應該去問老師,他也不去問,不去反覆地問老師把它弄明白,叫做此無反復,罪不輕矣。這是七自燒。接下來經文:

若已發菩薩意,欲學佛經道,隨師不久,禮節未閑,聲聞師說,有權方便,未達其趣,妄飾虛辭,非法解之,復以微意瞻師所行,自用為是,遂失權慧,入魔羅網。是八自燒。

這第八種是說,有人想學佛經,但是他跟隨老師學的時間不長,禮節還沒嫻熟。這裡應該講的是跟的是聲聞乘的老師。聲聞乘老師講的,就是小乘教義,就是佛說的一個方便說——不像大乘佛法是究竟說,小乘相對來說是方便說,就是只說人無我,沒有說法無我,所以叫做有權方便。但是他連這個權巧方便的法也沒有通達——未達其趣——然後就亂用各種矯飾的言詞來非法解之。這個非法,不是指我們現在說的非法,是指不如法:不如佛法地去解,就是不正確地去解。然後又以他的小心思看老師的所行,自用為是。其實小乘的人無我也蠻深的,你要證到人無我也不容易;但是好多學小乘的人連這個也不是很理解、不是很懂,就以為小乘就是十二緣起、四聖諦什麼的。其實四聖諦要真解也挺深的,尤其要證到人無我,那是要到成就阿羅漢才能證到的,也不是那麼容易的;但是有些人學小乘也學得很自以為是。所以叫做遂失權慧、入魔羅網:他連這個小乘的方便善巧的智慧也沒有得到,反而入了魔的羅網了。尤其入了一個把認假作真、把幻當真的網——因為他連人無我都沒有了解,更不要說證到了,所以他就會認假作真得很厲害;認假作真就是入魔羅網了。這是八自燒。接下來經文:

學有畔棄。何謂畔棄?謂從明師得解權慧,見深入者,不數請問,中道懈怠,更懷毒心,念師所短,已墮非法,不自覺知,違道失智,謂之畔棄。是九自燒。

什麼叫做畔棄?佛說,他從明師得解了這個權慧——權慧就是方便善巧的智慧,權巧,不是究竟的智慧——然後碰見有深入的人,他不去請問請教,就中道懈怠了;而且還更懷毒心,念那個明師的所短,自己又不知道,就違道失智了。這樣叫做畔棄,是九自燒。接下來經文:

有人以曉微妙權慧而更不敬,廢經輕罪,為枝掖說,於屏處言:『師無所知。我已從學,其說皆非。自今不當復與從事。』令無知者信用其言,斯已自飲毒,復飲他人毒。是十自燒。

就是說有人理解了一點微妙的、權巧方便的智慧,然後就不再敬——不再敬重佛法了。然後叫做廢經輕罪:廢經就是不再讀經了,把經放到一邊去了;輕罪就是忽視這樣會造成的罪過,叫做廢經輕罪。然後為枝掖說:就是說一些枝枝葉葉的,比如說怎麼求福、求財了,就是說點世間法的枝枝節節的事,叫做為枝掖說——不講那個深的,不講那個正的,更不講那大法,只講那些枝枝葉葉的事,就是隨順眾說的一些世間法。然後於屏處言——屏就是屏風的屏,就是在暗地裡說:這個明師無所知,我已經跟他學了,他說的不對,從今不再跟著他了。這叫做斯已自飲毒、復飲他人毒,等於是自己傷害自己了,因為等於是誹謗明師。

這裡我們要分清楚:不是所有的師長都是明師,顯然是有偽師、有邪師的。無論如何,我們是佛弟子,我們依佛說、依佛學;其他的不符合這個標準的,那就不對。如果老師說的符合佛說,那是我們的老師;老師說的不符合佛說,你就不能聽他的。這是我們作為佛弟子一個起碼的素質。否則的話你就不是在學佛了,你可能會把自己引到很不好的道路上去。這是第十自燒。接下來經文:

有人學道,從明師得深經。有信菩薩至心行者,欲從求學,斷絕不與,呼為不賢;有但聲聞,未曾見經,信戒未立,此人索經,為反與之,便以俗語比方解之,轉相教誑,令真道薄淡,自取大罪,復誤他人。是十一自燒。

佛就說有一種老師,他從明師得到深經——因為以前得經不像我們現在這麼容易、一搜就有,他們是要很費勁地輾轉遊學、求人,才能得到一部深經、兩部深經,趕緊回來抄、趕緊回來學,然後再給人家送回去,就是說得部深經不容易——他從明師得了深經,就懂一些了。然後這時候有信菩薩至心行者——想要很誠心至意地修行的人——來跟他求學,他不給:既不給人看經,也不教人家,叫做欲從求學、斷絕不與;然後呼為不賢,把人家這個賢的、想要真學的人說成不賢,不教他。但是有一些聲聞弟子,沒有見過深經,信戒未立——就是說也沒有真信佛、也沒有受戒守戒,信和戒都沒做到——這樣的人來索經,反而給他,「為反與之」;而且更以俗語——就是很粗俗的語言的比方等等——來給他講這個經義。這樣叫做轉相教誑、令真道薄淡:輾轉地互相以這個假的、錯的來教人,結果就是真道薄淡,正法薄淡了。這也是我們看見的好多亂解第一義的,這就叫做令真道薄淡,實在是非常誤人。這是十一自燒。

這樣的人是自取大罪。他為什麼真心求菩薩道的人來求學,他不教?他就是私心嘛:覺得他是真要真學的,我要是教了他,他真會了以後,好像就對我造成威脅了,反而不教他;那不是真學的、慧根不夠的,我就亂教一氣,反正你也學不會,而且我教的也不是真的,我教的是錯的、假的,這樣的話你就永遠不如我,你就永遠必須來供養我、永遠必須以我為師。就這種人——這種人現在也有,也不是沒有,有一部分——這種就是很糟糕。

我經常覺得,世間人可以理解,但是你千萬不要拿佛法去牟利,這個以佛法牟利的罪過是非常大的,真的,有的人不懂。為什麼這麼說?我看過一位師兄講的,我覺得非常對。他就講了:我們這裡三界是幻象,三界裡的幻象裡你的事兒,你當然要儘量做對的;偶爾有做錯的,因為它是幻界的事兒,本來它就是假的,所以你即使做錯了,你只要不是特別惡意、有意的、特別惡劣的,那就屬於可悔罪,而且也是因為在做幻象裡的事嘛。但是佛法是真理,是引導眾生從幻象走向真實的彼岸的這樣的真理;如果你去誹謗佛法,或者亂解佛法,或者以佛法去牟利,等於是敗壞佛法的話,你這個犯的過錯也好、罪過也好,這是真的罪過了,就不像那個幻界裡的事兒是假的、是幻的。這個佛法是引導人向真實的彼岸前行的真理,你去毀壞它,那你這個罪過就是真的,就不是那個幻象裡的那點罪過了。所以我們一定要特別地小心。而且如果有見到這樣的,真的要善意地提醒。當然提醒了聽不聽得進去,這是個人的造化了;不過我們懂得的人應該提醒,這也是對相關人一個好的事情:提醒他,是避免他犯錯嘛,這都是很好的發心;如果能聽進去,也能有很好的效果。這是十一自燒。接下來:

有人雖學,無有至信,不識真偽,不畏于罪,曲媚豪強,不解道者,隨毀佛法,誹比丘僧。此輩既自墮八難,復增成人罪。是十二自燒。

就是說有人雖然學了佛法,但沒有至信,沒有真正地從內心深處要學要信,所以他不識真偽,不知道什麼是真法、什麼是假法;而且他也不畏於罪,不怕像我們剛才上面說的一些狀況那樣做會有罪過、會有惡報,不怕這個。曲媚豪強,只是諂曲地去獻媚於豪強——有權有勢的,或者說名聲很大的,叫做曲媚豪強。不解道者,就是不是真的要去解這個佛法的真義,而只是去迎合豪強、取媚於豪強,然後就隨著豪強毀佛法、誹比丘僧。

隨毀佛法、誹比丘僧,這個指的是誹謗真僧人——不是那個披著僧衣的假僧人。前幾天有一位同修跟我說,他發了一個大悲寺的僧人的資料,非常好:他們持戒非常好,而且是真修,都是守那個金錢戒的——不能碰錢的——出門都不住信眾家裡、也不住旅館,都是露宿在橋洞下呀、樹下呀,而且出門都是托缽的,非常嚴格地持守戒律,也非常認真地在修行。這個大悲寺的師父非常好。那麼有人就把這個大悲寺師父的事跡,和某些大腹便便、開豪車、拿寺廟開公司的所謂僧人做比較;結果沒想到,居然有人出來護持那個不如法的——我們說的非法是指不如法——護持那種豪強:又是這個委員、又是那個代表的,有錢有權有勢,但是是假僧人;因為他有勢力嘛,居然就有人出來護持他,反而暗謗這個大悲寺真正修行的這些非常好的師父們。說實話,我看了大悲寺師父們修行的狀況,我真的非常感動、非常景仰。

所以這樣的人,會「既自墮八難,復增成人罪」。就是說曲媚豪強、不解道者,而且隨毀佛法、誹謗真的好的比丘僧,這樣的人會自墮八難。八難我們以前講過,就是生在八難處,你就碰不到佛法了、也沒法學佛,具體我們就不重複了,以前都講過。復增成人罪,就是說你如果用這個去引導別人的話,那你也增加、成就了別人的罪過。這叫十二自燒。

犯此罪者,不可悔除,從三惡道出,則有所望。如是十二輩難可度脫。

也就是說,犯這十二種罪過的人——就是佛上述講的十二自燒,這十二種過失的人——犯這種罪是不可悔除的:它很重,而且不可通過懺悔來除掉,叫做不可悔除。只有到什麼?只有從三惡道出來以後,才有所希望,也就是說才有可能獲得濟拔。因為這裡頭有很多罪是會墮三惡道的:謗佛謗法、以佛法去牟利、各種毒心,這些都是很重的罪。因為它毀壞的,是唯一真實的、能夠引導眾生從黑暗中、從虛假中、從無明中出離的真實的正道;你以各種形式去毀壞這個正真之道,那這個罪是很大的,所以往往會墮三惡道。那只有從三惡道出來——因為比如說你犯了這些大罪,你墮三惡道,但是這個業力終有盡的時候,雖然很長很長,可是到了報盡的時候、大劫結束的時候,他就會從三惡道出來,就是他這個重業就報完了;他就會報別的:假設他有善業,他就會報善業;假設沒有善業、有比較輕的罪,那就再報輕的罪。佛的意思就是說,他只有把這個三惡道的果報受完了、從三惡道出來了,才有可能獲得濟拔,也就是才有所望。

所以佛就接著說,如是十二輩難可度脫。為什麼難可度脫?第一,就是墮三惡道以後時間非常長,要很長很長才出來,所以他多數時間都耽誤在三惡道了;要度他就很難,在惡道裡是沒法度的,只有出來才有所望。同時也是說,這十二種人,他的發心那麼不好、心地不正,然後又自以為是、剛愎自用,又圖名圖利,又完全地認假作真,完全不知道是非取直,各種惡行——這樣的人很難度。光他那個剛愎自用、自以為是,你就沒法度他了:因為他只認為自己想的、自己說的、自己做的全是對的,對於完全跟這種凡夫見解不同的深廣的智慧,他甭說信解了,他連聽都很難聽進去,都會充滿了嘲笑、嘲諷、排斥,甚至打擊毀謗。所以這樣的人確實很難度,所以佛說如是十二輩難可度脫。我們今天的時間到了,那就先學習到這裡,下一講再見。